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省屬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辦發電〔2020〕12號)精神,激勵疫情防控一線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攻堅克難、擔當作為,現就對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人事人才傾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表現與職稱評審直接掛鉤
(一)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品德、能力和業績表現,直接作為參加評審職稱的重要依據,在量化評審時根據實際予以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二)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獲得市(州)級黨委政府或省級工作部門表彰,或記功獎勵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經審核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
(三)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或記大功獎勵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經審核可納入特殊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二、提高疫情防控一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
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定點診療、疾控、防疫研發等事業單位,經市(州)以上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可適當提高專業技術高、中級崗位比例,其中,對獲得市(州)級黨委政府或省級工作部門以上表彰,或集體記功以上獎勵的單位,在原專業技術高、中級崗位設置比例上可分別提高不超過5%、10%。增設的高級、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全部用于聘用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對疫情防控一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優先晉升聘用崗位
(一)對現聘用在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或記大功獎勵的,在2020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選聘中,可直接申報認定聘用。
(二)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優秀、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單位可結合平時表現,根據實際破格(越級、縮短任職年限)進行崗位晉升。
(三)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崗位晉升時應優先考慮;對獲得市(州)級黨委政府或省級工作部門以上表彰,或記功以上獎勵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晉升上一級崗位條件的,單位無崗位空缺時可不占崗位結構比例聘用。
四、對疫情防控一線作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在人才項目評選中予以傾斜
在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專項津貼人員選拔中單列指標,重點激勵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貢獻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在推薦“國務院特殊津貼”人選、選拔“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以及評選“楚才引領計劃”名師、名醫、青年人才等各類人才項目中,向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傾斜;各地、各單位應優先推薦疫情防控一線作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建立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進入事業單位的綠色通道
對疫情防控一線事業單位非正式在冊的醫務、檢驗檢疫、防疫科研攻關等專業技術人員,獲得縣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事業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按規定報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直接聘用。